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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礦場安全檢查及巡查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1月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3年11月5日經濟部經授地礦字第11359007011號令修正發布第3 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經濟 / 礦業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12年10月16日經濟部經授地礦字第11259001031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5點,並自112年1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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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13年11月5日經濟部經授地礦字第11359007011號令修正發布第3 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錄一-定期安全檢查作業程序
附錄二-專案安全檢查作業程序
附錄三-動態巡查作業程序
附件一-露天礦場安全檢查表
附件二-石油、天然氣礦場安全檢查表
附件三-地下礦場安全檢查表
附件四-礦場設施應行改善事項表
附件五-安全檢查結果附件
附件六-礦場設施應行改善事項辦理情形追蹤表
附件七-專案安全檢查會談紀錄表
附件八-動態巡查表
附件九-動態巡查結果附件

法規異動

修正

三、實施對象:
    (一)依法取得礦業權並領有礦場登記證之探礦、採礦及其附屬選礦
          、煉礦之作業場所。
    (二)依法取得礦業權並領有礦場登記證,惟原礦場全部作業場所未
          取得土地使用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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