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674
人,瀏覽人次:
904304608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行政院新聞局對於有線廣播電視節目、廣告管理、費用及權利保護代行處理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6月2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6年6月21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法字第09605081736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4點;並自96年7月9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新聞
/
廣播電視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0年10月12日行政院新聞局正廣五字第13642號令訂定發布全文4 點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96年6月21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法字第09605081736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4點;並自96年7月9日生效
法規異動
修正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