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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行政院新聞局對於有線廣播電視節目、廣告管理、費用及權利保護代行處理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6月21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0年10月12日行政院新聞局正廣五字第13642號令訂定發布全文4 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6年6月21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法字第09605081736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4點;並自96年7月9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