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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佐理人員請調服務地區作業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92年11月2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2年11月25日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企字第0920056145號函停止適 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人事行政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4年4月24日行政院人事行政局(86)局企字第15373號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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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86年2月17日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八十六局企字第05569號修正發布 全文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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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2年11月25日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企字第0920056145號函停止適 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