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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執行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工作因而感染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補償申請須知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1月0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4年1月1日廢止(中華民國94年2月16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疾字第 0940000087號公告)
法規體系:
/ 行政 /
衛生
/
防疫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2年5月21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0920210240號函訂定發布 全文 7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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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4年1月1日廢止(中華民國94年2月16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疾字第 0940000087號公告)
法規異動
廢止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