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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文化部協助文化創意事業運用嘉義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申請作業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0日文化部文創字第10930481323號令廢止,並自即日 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文化建設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3年5月28日文化部文創字第 10320145133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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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3年6月27日文化部文創字第10320198482號令修正發布第9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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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0日文化部文創字第10930481323號令廢止,並自即日 生效
法規異動
廢止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