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食品外送作業安全指引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3月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9年3月3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安1字第1091009808號函 發布自109年3月4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勞工 / 勞工安全衛生

立法總說明

為強化食品外送作業之安全衛生防護措施及配合實際防災需求,「職業安
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6條之3、第324條之7、第325條之1,業經勞動部於
109年3月2日以勞職授字第10902004602號令修正發布,且於同年3月2日以
勞職授字第 10902005692號令訂定發布「食品外送作業安全衛生指引」,
並自同年3月4日生效。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