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合格證書規費收費標準自一百零五年八月十九日 訂定發布,曾於一百零九年四月二十四日修正。為因應政府數位轉型,推 動證書數位化,爰修正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合格證書規費收費標準第 三條新增電子證書之規費數額,名稱並修正為「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 證書費收費標準」。
申請核發、換發或補發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之紙本合格證書者,應繳 納規費新臺幣一千元;申請電子合格證書者,應繳納規費新臺幣五百元。
新增申請電子證書之規費為新臺幣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