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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稽核認證作業手冊(廢機動車輛類-回收業)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6月3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3年6月30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基字第0930046071號令發布 自公告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環境保護
/
廢棄物管理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2年6月30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基字第0920046889號令訂定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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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93年6月30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基字第0930046071號令發布 自公告日起停止適用
附件下載
表1-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正背面
表2-廢車回收管制清冊
表3廠商回收廢車回收管制清冊
表4補助高污染老舊機車汰舊換新回收管制表
表5-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高污染老舊機車汰舊換新申請表
表6-廢車殼清運遞送證明單
表7-文件補正通知單
表8-廢車回收量及處理量證明單
表9-廢車回收量及處理量月報表
表10-廢車行政管理補貼費月報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