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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上市上櫃公司及興櫃股票公司合併或分割應注意事項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12月1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1年12月10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臺財證一字第091000 6110號令廢止
法規體系:
/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期貨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9年2月16日財政部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八九)臺財證(一)字第004 82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6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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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0年12月20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0)臺財證(一)字 第006628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原名稱:上市上櫃公司合併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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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1年12月10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臺財證一字第091000 6110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