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控制能力法人股東及其代表人、代表人之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利用他 人名義持有之股份,獲悉公司有重大影響股票價格之消息時,在該消息 未公開前或公開後十八小時內,不得對本公司上市上櫃之股票或其他具 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買入或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