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各區公所辦理家戶訪問工作注意事項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84年4月2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4年4月25日台北市政府民政局(84)北市民一字第11411號函停止 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民政類 / 區里行政目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