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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各區公所辦理家戶訪問工作注意事項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84年4月25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72年7月22日臺北市政府北市民一字第10929號函訂頒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84年4月25日台北市政府民政局(84)北市民一字第11411號函停止 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