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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察人員使用警械致人傷亡醫藥費撫卹費埋葬費支給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6月2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2年6月25日臺北市政府九十二府法三字第09215290200號令廢止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警察類
/
組織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71年9月25日臺北市政府七十一府法三字第42981號令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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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79年9月13日臺北市政府七十九府法三字第 79054899號令修正發 布全文 6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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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85年11月1日臺北市政府八十五府法三字第 85073197號令修正發 布第2條、第3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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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92年6月25日臺北市政府九十二府法三字第09215290200號令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