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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拒毒營業場所標章申請及執行作業原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9月2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7年9月20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7)府衛醫防字第 1076000560 號令廢止,自函頒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衛生類
/
營業衛生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5年1月25日臺北市政府(105)府衛疾字第10531316100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11點,並自105年3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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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7年9月20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7)府衛醫防字第 1076000560 號令廢止,自函頒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一-拒毒標章
附件二-臺北市拒毒營業場所標章申請暨審核表
附件三-臺北市拒毒營業場所自主管理簽署書
附件四-臺北市拒毒營業場所自主檢查紀錄表
法規異動
廢止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