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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標準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9月3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1年9月30日臺北市政府九一北市環三字第09133141800號函自91 年10月10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環境保護類
/
組織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0年2月13日臺北市政府九十北市環三字第9020413801號函訂頒 全文 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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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1年9月30日臺北市政府九一北市環三字第09133141800號函自91 年10月10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