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129
人,瀏覽人次:
890424553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標準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9月30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0年2月13日臺北市政府九十北市環三字第9020413801號函訂頒 全文 4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1年9月30日臺北市政府九一北市環三字第09133141800號函自91 年10月10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