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902
人,瀏覽人次:
892622994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送出基地為毗鄰捷運聯合開發基地 未開闢計畫道路受理判斷基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8月2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8月28日臺北市政府(103)府捷聯字第10332194000號令廢止 ,並自103年8月28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捷運類
/
聯合開發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1年2月2日臺北市政府(101)府捷聯字第 10034863000號公告訂 頒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103年8月28日臺北市政府(103)府捷聯字第10332194000號令廢止 ,並自103年8月28日生效
附件下載
圖例
法規異動
廢止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