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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省(市)營事業機構現職人員改派換支作業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4月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8年4月2日臺北市政府(108)府授人任字第1080113912號函發布 ,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人事類
/
任免遷調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1年4月30日臺北市政府八十府人二字第81028552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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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8年4月2日臺北市政府(108)府授人任字第1080113912號函發布 ,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附件下載
現職人員改派換支通知書
現職人員改派換支清冊
現職人員改派換支清冊舉例
現職人員改派換支送核書
暫不改派換支人員清冊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