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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核定出資修復公有文化資產減免租金比率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11月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11月1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06)北市文化文資字第1063053 21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3點,並自107年1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文化類
/
資產保存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6年11月1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06)北市文化文資字第1063053 21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3點,並自107年1月1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1-管理機關初評表
附件2-承租人自評表
附件3-管理維護情形考核評分減免比率級距表
法規異動
訂定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