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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縣市地重劃區段徵收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2月1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2月15日新北市政府北府地劃字第1000140538號函停止適用 ;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新北市
/
地政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1年1月23日臺北縣政府(九一)北府地劃字第 0910043923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10點;並自發布日施行(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新北市政府 北府法規字第0991209390號公告繼續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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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0年2月15日新北市政府北府地劃字第1000140538號函停止適用 ;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