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672
人,瀏覽人次:
883922695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縣市地重劃區段徵收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2月15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1年1月23日臺北縣政府(九一)北府地劃字第 0910043923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10點;並自發布日施行(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新北市政府 北府法規字第0991209390號公告繼續適用)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0年2月15日新北市政府北府地劃字第1000140538號函停止適用 ;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