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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辦理公共工程地上物查估拆遷補償救濟基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00年12月26日新北市政府北府地區字第1001823376號令廢止, 並自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生效
法規體系:
/
新北市
/
地政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100年 2月10日新北市政府北府地區字第1000128222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30點,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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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100年12月26日新北市政府北府地區字第1001823376號令廢止, 並自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一-建築物價格評點標準表
附件二-建築物價格評點標準表運用須知
附件三-人口搬遷補助費標準表
附件四-外線補助費標準表
附件五-內線補助費標準表
附件六-土木基礎費單價表
附件七-拆裝工資表
附件八-機械設備托運費
附件九-原物料托運費
附件十-吊車或堆高機租費
法規異動
廢止3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