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541
人,瀏覽人次:
895850763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公務車輛使用管理規定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8月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8月7日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警後字第 1040051867號函訂定 發布全文17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警政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4年8月7日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警後字第 1040051867號函訂定 發布全文17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一-警察機關車輛適用車種表
附件二-公務車輛調派使用登記簿
附件三-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派車單
附件四-局本部警用車輛流程圖
附件五-各單位警用車輛流程圖
附件六-局本部警用機車(大型重型機車)流程圖
附件七-各單位警用機車(大型重型機車)流程圖
法規異動
訂定1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