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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中市風災災害應變中心執行災害防救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作業規定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2月2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9年2月21日臺中市政府消防局府授災防辦情字第1090034559號 函修正發布全文6點,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中市
/
消防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3年1月14日臺中市政府府授消管字第1030007457號函訂定發布 全文6點,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105年7月18日臺中市政府府授消管字第1050149725號函修正發布 名稱及全文4點,自105年7月18日生效 (原名稱:臺中市風災災害應變中 心執行災害防救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前段作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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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9年2月21日臺中市政府消防局府授災防辦情字第1090034559號 函修正發布全文6點,自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一-臺中市政府警戒區域公告表
附件二-臺中市政府公告
附件三-臺中市政府災害防救法案件勸導書
附件四-臺中市政府災害防救法案件舉發單
附件五-違反災害防救法案件意見陳述書
附件六-臺中市政府災害防救法案件裁處書
附表-作業流程
法規異動
修正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