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南市核發使用執照及補發建築執照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8月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8月5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1030726971A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3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臺南市 / 工務類

法規異動

訂定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