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辦理兒童托育津貼實施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1月0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1月1日起生效(中華民國100年2月25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四 維社兒少字第1000019265號公告廢止,並自100年1月1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教育類

法規異動

廢止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