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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補助團體辦理勞工教育訓練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0月2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10月22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勞組字第10137750200號函停止 適用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勞工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100年 3月24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四維勞組字第1000029770號函 訂定發布全文13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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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1年10月22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勞組字第10137750200號函停止 適用
附件下載
附表-高雄市政府補助團體辦理勞工教育訓練要點-核心課程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