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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屏東縣政府辦理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變更為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設施使用 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5月1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5月19日屏東縣政府屏府環廢字第 10331407600號函訂定發 布全文7點,並自103年7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屏東縣
/
環保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3年5月19日屏東縣政府屏府環廢字第 10331407600號函訂定發 布全文7點,並自103年7月1日生效
法規異動
訂定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