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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花蓮縣政府受理寵物遺體焚化標準作業程序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8月0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5年8月7日花蓮縣政府九十五府農畜字第09501160730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7點;並自發布日起實施
法規體系:
/
花蓮縣
/
民政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5年8月7日花蓮縣政府九十五府農畜字第09501160730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7點;並自發布日起實施
附件下載
附件一花蓮縣流浪犬中途之家動物遺體焚化流程表
附件二寵物遺體焚化申請表
附件三-寵物遺體焚化退費申請表
法規異動
訂定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