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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花蓮縣政府辦理縣有報廢動產變賣處理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7月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7月6日花蓮縣政府府財產字第 1050123196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24點,自105年7月20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花蓮縣
/
財政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5年7月6日花蓮縣政府府財產字第 1050123196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24點,自105年7月20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表1-奉准報廢動產財物拍賣網拍賣底價訂定表
附表2-網路拍賣車輛車籍資料表
附表3- 汽(機)車過戶登記書
法規異動
訂定2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