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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花蓮縣政府辦理災害防救團體或災害防救志願組織登錄作業須知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3月2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9年 3月25日花蓮縣政府府消搶字第0990032896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 6點;並自發布日實施
法規體系:
/
花蓮縣
/
消防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9年 3月25日花蓮縣政府府消搶字第0990032896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 6點;並自發布日實施
附件下載
附件一-(救災團體名稱)登錄申請書
附件二-(災害防救團體或災害防救志願組織名稱)成員名冊
附表三-1-水域救援類─水上救生訓練課程綱要
附表三-2-水域救援類─急流救生訓練課程綱要
附表三-3-水域救援類─潛水救援訓練課程綱要
附表三-4-山域搜救類訓練課程綱要
附表三-5-陸域救助類訓練課程綱要
附表三-6-協助緊急救護類初級救護技術員訓練課程綱要
附件四-切結書
法規異動
訂定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