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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花蓮縣政府辦理災害防救團體或災害防救志願組織登錄作業須知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3月25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9年 3月25日花蓮縣政府府消搶字第0990032896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 6點;並自發布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