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239
人,瀏覽人次:
958925932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消防法第二十一條之二具有危害性之化學品範圍、項目與危害風險標示板之等級、內容、顏色、大小及設置位置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5月29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114年5月29日內政部台內消字第1141602386號公告訂定全文3點 ,自114年6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