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823 人,瀏覽人次:886894319
  • 會員登入 |
  • 加入會員
  • 法規檢索
  • 令函判解
  • 英譯法規
  • 裁判書
  • 書狀例稿
  • 契約範本
  • 植根服務
  •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大陸地區人民繼承被繼承人在臺灣地區之遺產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月20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7年6月17日財政部臺財產接字第87011466號令訂定全文15條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8年8月12日財政部臺財產接字第0983000852號令修正發布第9條 、第11條條文(中華民國101年12月25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1010154558 號公告第2條、第3條第1項、第2項、第4條、第5條、第6條、第7條、第 8條第1項、第9條第1項、第10條、第11條、第12條、第13條、第14條所 列屬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國產局」及「國產局地區辦事處(含分 處)」之權責事項,自102年 1月1日起分別改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及「國有財產署各分署」管轄)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04年1月20日財政部臺財產接字第 10300394174號令修正發布全 文15條,法自發布日施行
植根公司首頁 | 合作提案 | 隱私權聲明 | 著作權聲明 | 常見問題
106 臺北市信義路三段 162-12 號玫瑰大樓 3 樓 電話:02-2707-2848 傳真:02-2708-4428
COPYRIGHT (C) 2000-2003 ROOTLAW ALL RIGHTS RESERVED. MAIL TO WEBMAS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