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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閩南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1月30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10年11月11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1100139149A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6條,自發布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12年11月30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1122604642A號令修正發 布第2條、第3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