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826
人,瀏覽人次:
891505642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法務部中部辦公室設置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6月16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8年7月2日法務部(88)法政字第012319號函訂定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10年6月16日法務部廉政署法廉字第11000035200號函溯自100年 7月20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