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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非醫用放射線從業人員操作執照申請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1月30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73年10月12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訂定發布全文4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2年1月30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輻字第0920002826號函發布 自92年2月1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