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443
人,瀏覽人次:
966866473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行政院主計總處提供普(抽)查資料處理及場地設備使用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4月14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4年1月13日行政院主計處處仁字第0940000178A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 4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 98年1月22日行政院主計處處仁九字第0980000407A號令修正發 布名稱及全文4條(原名稱:行政院主計處提供統計資訊收費標準)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01年5月30日行政院主計總處主統服字第 1010300330A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第3條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行政院主計處提供統計 資料及場地設備使用收費標準)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4.
中華民國105年4月14日行政院主計總處主普管字第 1050400312A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4條,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行政院主計總處提供統計 資料及場地設備使用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