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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執行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醫療照護或防治人員補助補償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1月01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2年5月20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0920027418號令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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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92年8月25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0920047353號令公告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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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3年11月10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0930218367號令修正發布 第 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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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94年1月1日廢止(中華民國94年2月16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疾字第 0940000087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