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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爆竹煙火製造業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5月12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71年4月22日內政部臺內勞字第8248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5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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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80年7月15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臺勞安二字第16601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5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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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84年12月27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臺勞安三字第142151號令、經濟 部經工字第 84261698號令、內政部臺內消字第8483157號令修正發布全 文4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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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88年9月15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臺八十八勞安二字第0040251號、 經濟部經() 88工字第88260907號、內政部臺()88內消字第8871824號令 修正發布第44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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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 90年12月12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0)臺勞安二字第0060418號令 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第32條、第46條;刪除第7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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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 94年5月12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安二字第0940024270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