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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案件處罰裁量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8月2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3年8月9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安一字第0930038864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7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7年10月20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安一字第0970146071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7點 (原名稱:訓練單位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裁量基準)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8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1040202407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 及全文7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處 罰裁量基準)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4. 中華民國110年8月2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1002028951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 及第7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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