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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9年12月27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9)環署空字第 0076476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6條,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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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1年10月9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0910067756F號令修正 發布第1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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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1年12月11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0910084483F號令修 正發布第3條、第5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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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2年3月4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1020016425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7條,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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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9年6月10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1090042635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6條,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 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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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環境部環部空字第1131083468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 附表一、附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