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2152 人,瀏覽人次:918131133
  • 會員登入 |
  • 加入會員
  • 法規檢索
  • 令函判解
  • 英譯法規
  • 裁判書
  • 書狀例稿
  • 契約範本
  • 植根服務
  •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7月22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0年12月20日財政部臺財保字第090075137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20 條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3年4月5日財政部臺財保字第093075073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 文21條;並自94年7月1日施行 (原名稱:保險業資產評估準備金提存及逾 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99年12月29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09902514 382 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第5條、第19條、第20條、第21條;增訂第20 條之1條文;並自100年1月1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4. 中華民國102年10月16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1020250 9061號令修正發布第5條、第20條之1、第21條條文,自 103年1月1日施 行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5. 中華民國104年7月22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 10402506091號 令修正發布第5條、第12條、第21條,自發布日施行
植根公司首頁 | 合作提案 | 隱私權聲明 | 著作權聲明 | 常見問題
106 臺北市信義路三段 162-12 號玫瑰大樓 3 樓 電話:02-2707-2848 傳真:02-2708-4428
COPYRIGHT (C) 2000-2003 ROOTLAW ALL RIGHTS RESERVED. MAIL TO WEBMAS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