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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地方法院設置勞動調解委員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5月26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8年9月12日司法院院台廳民一字第1080025228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30條,並自109年1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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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10年6月24日司法院院台廳民一字第1100018457號令修正發布第 6條、第8條、第18條至第21條、第30條條文,除第21條自 110年1月1日施 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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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 110年10月27日司法院院台廳民一字第1100030628號令修正發布 第11條、第13條、第16條、第23條條文及第11條附件一、第13條附件二、 附件三、第16條附件四、第23條附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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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 114年5月26日司法院院台廳民一字第11401007021號令修正發布 第19條、第20條條文及第23條附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