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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辦理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案件作業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8年11月30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1年1月25日臺北市政府九十一北市稽管丙字第 0910642700號函 訂定發布全文 9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2年6月24日臺北市政府(92)北市稽管丙字第09262080300號函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1點(原名稱:臺北市稅捐稽徵處辦理延期或分期繳納稅 捐案件作業要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92年12月25日臺北市政府(92)北市稽管丙字第 09291106500號函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0點(原名稱: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 案件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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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98年11月30日臺北市稅捐稽徵處(98)北市稽管丙字第0983263110 0號函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