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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公園場地使用注意事項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5月06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6年12月1日臺北市政府(86)府工公字第860927500號函修正發布 ;並自中華民國 86年12月1日生效實施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 89年2月11日臺北市政府府工公字第8901333000號函修正全文12 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98年 5月6日臺北市政府(98)府授工公字第09831518400號函廢止 ;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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