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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受理檢舉貪污瀆職案件專用信箱設置管理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9月19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3年6月17日臺北市政府八十三府政二字第83035778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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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6年9月19日臺北市政府九十六府政二字第09631317300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