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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新北市辦理區段徵收取得可供建築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3月20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0年2月18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法規字第1000106520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11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7年5月16日新北市政府新北府法規字第1070844459號令修正發 布增訂第4條之1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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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8年3月20日新北市政府新北府法規字第1080389709號令修正發 布名稱及第2條,第4條,第5條,第6條,第10條條文(原名稱:新北市辦理 區段徵收取得可供建築土地出售出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