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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候用偵查佐甄試作業規定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6月4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4年5月4日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警刑字第 1040027180號函訂定 發布全文11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6年8月17日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警刑字第1060054773號函修正 發布第2點、第3點、第9點、第11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07年10月1日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警刑字第1070066040號函修正 發布第1點、第3點、第8點、第9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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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8年8月26日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警刑字第1080057414號函修正 發布第3點、第11點、第12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5.
中華民國109年6月4日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警刑字第 1090037426號函修正 發布第2點、第3點、第11點;並自即日生效